天际股份突遭监管处罚 投资者可提前登记索赔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据最新披露,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天际股份(19.720, 0.00, 0.00%)(维权)”)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简称“广东证监局”)发出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0410820485)指出,凡在2024年3月25日至2026年2月10日期间购入并持有,无论2026年2月11日及之后是否抛售的投资者,可通过“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自愿预先登记索赔 追溯此案,2026年2月
上海易连退市仍需担责,受损投资者可索赔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2025年1月8日,上海易连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标志着此前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已获监管定论。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已于2024年7月11日因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元,触发退市条件,被正式终止上市。 尽管公司已退市,但投资者依法索赔的权利不受影响。依据已披露的违法事实及相关法规,凡在规定期间内买入且因此产生亏损的投资者,仍可依法提起赔偿请求,维护自身权益。 刘鹏律师指出,2021年4月29日至2024年2月27日期间买入
众泰证通被立案索赔,投资者可依法维权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炒股就看金麒麟分析师研报,权威,专业,及时,全面,助您挖掘潜力主题机会! 2026年7月10日晚,众泰汽车(1.650, 0.05, 3.12%)(维权)(000980)公告收到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股票索赔律师许峰提示,投资者索赔已经初步启动。 许峰律师认为,暂定在2026年7月11日之前买入众泰汽车股票,并且在2026年7月11日后卖出或继
年报造假!荃银高科面临ST警示
与此同时,该公司股票名称将改为“ST荃银”,从6月30日起正式启动其他风险警示措施。 据了解,荃银高科是一家实行“育繁推一体化”的种业企业,专注于优质水稻、玉米、小麦等主要农作物种子的研发、培育、推广及服务。公司自2010年登陆资本市场。 IPO日报注意到,公司上市以来业绩持续向好。但到了2024年,业绩开始下滑,2025年甚至出现亏损。 统计显示,公司2025年营收达到44.95亿元,同比下降4.55%;归母净利润为亏损2.12亿元,同比大跌317.91%;扣非净利润为亏损3.07亿元,同比暴降641.
超华科技造假案胜诉破局,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
超华科技于2024年2月2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通知书》,并于2025年3月4日公告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核查,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公司通过虚构业务、少计利息费用等手段虚增利润,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利润总额达5033833.35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30.22%;未依法披露关联交易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18年至2022年年报及2023年半年报存在重大遗漏;同时未披露关联担保事项,2017年至2022年年报及2023年半年报亦存在重大遗漏。 目前,该案件已取得关键
年报半年报虚假记载,派瑞股份遭ST处理
作者:黎灵希 6月7日,派瑞股份(维权)(300831)发布公告表示,收到陕西证监局下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依据公告内容,由于派瑞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与2025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情形,陕西证监局拟对公司及前任董事长刘强等3人给予警告,并合计处以1020万元罚款。 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则,派瑞股份股票交易将被施加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自2026年6月8日开市起停牌一天,将于6月9日开市起恢复交易,股票简称自"派瑞股份"变更为"ST派瑞",日涨跌幅限制仍维持20%。 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披露,派
ST葫芦娃遭海南证监局处罚 受损投资者具备索赔资格
2026年5月20日晚间,ST葫芦娃(6.820, -0.12, -1.73%)(维权)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292025008号和证监立案字0292025009号),2026年5月20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6〕3号。 依据海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
诺比侃股价早盘飙升18% 公司回应恒信东方事件称不知情
立足香港,放眼世界。新浪财经全球资本峰会金曜奖投票启动!挖掘最具价值的资本力量,你的一票,至关重要 点击投票诺比侃(63, 2.50, 4.13%)(02635)早盘反弹超18%,昨日收跌14.42%。截至发稿,股价上涨18.09%,现报19.91港元,成交额3.55亿港元。诺比侃公布,于近日注意到供应商之一恒信东方文化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中载有与该集团相关内容。该集团澄清,与恒信东方之间仅有过一般业务往来,对有关虚增营业收入事件并不知情;双方过往交易为真实、有效,均已根据集团会
海泰发展收罚,索赔窗口开启
2026年4月25日,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泰发展,代码:600082)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经中国证监会天津证监局查明,海泰发展在2021年至2022年期间作为中间商参与下游企业主导的棉花贸易业务,但未能有效识别合同、单据和资金闭环,相关商品的风险和报酬并未实质转移,因此不应确认对应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海泰发展2021年、2022年年报均存在虚假记载,其中营业收入分别虚增252,088,298.81元、226,371,248.6
达华智能遭罚 股民索赔启动
登录新浪财经APP,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信息 2026年4月25日,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达华智能,代码:002512)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查明,达华智能存在如下违法事实: 一、达华智能未依规披露重大合同及其履行进展。 2021年12月2日,达华智能控股子公司福建福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米科技)与昆山之奇美材料贸易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昆山恒瑄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之奇美)签署《福建福米科技有限公司福美显材贴合
嘉澳环保再受罚 索赔窗口开启
登录新浪财经APP,搜索【信披】可查看更多考评内容 2026年4月25日,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嘉澳环保、ST嘉澳(82.050, -1.28, -1.54%)(维权),代码:603822)披露《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经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调查,嘉澳环保存在以下违法事实:截至2021年12月,其子公司济宁嘉澳鼎新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澳鼎新)年产20000吨环保增塑剂项目(以下简称环保增塑剂项目)试生产已结束,并已完成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和
海越能源索赔案新进展:投资者诉讼再获受理,关键维权期限临近截止
2026年4月23日,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证券维权律师许峰代理的海越能源(600387)投资人索赔诉讼,已再度递交至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受理。该系列案件此前已有投资人通过调解方式获得赔偿,目前律师团队正同步推进后续案件的受理程序,并持续接收新的维权委托。需要特别警示的是,部分索赔资格即将逾期,提醒相关投资者尽快行动。2025年4月16日,海越能源发布公告称已收到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调查认定,涉案主体存在两项主要违规事实:一、海越能源未依法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2021至2022年间
太和水虚增2.1亿收入遭查处 监管认定财务造假
该企业致力于水环境生态修复技术研究,是拥有核心技术的水生态行业龙头与高新技术企业。依据申万行业分类标准(2021版),太和水归类于环保产业—环境治理—水务及水治理板块。2026年4月20日,公司发布公告,收到上海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沪证监决【2026】121号)。决定书指出,太和水在2026年1月30日发布的《2025年度业绩预亏暨风险提示公告》中,预计2025年营业收入为3.8亿至4亿元,扣非后营收为3.78亿至3.98亿元。随后在3月20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监管工作函的
*ST太和涉嫌信披违规遭证监会调查 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维权
近期,上海太和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和水”或“公司”)对外披露已收到立案调查通知书及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相关信息存在虚假记载情形。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0410820485)提示,符合以下条件的投资者:于2026年1月30日至2026年3月19日期间买入且持续持有,无论2026年3月20日之后是否卖出,均可通过“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自愿登记参与索赔。(赵敬国律师专栏) 回溯本案情况,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通过巨潮资讯网正式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创意信息虚假记载案索赔仍在进行,受损投资者可报名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一、索赔仍在持续进行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团队目前仍在征集因该事件受损的投资者,相关案件已分批提交至法院立案审理。(刘鹏律师专栏) 回顾事件,创意信息(300366)于2025年10月25日公告,收到四川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决定书指出,公司2022年年报和2023年半年报分别虚增营业收入26,784.64万元与12,470.34万元,占当期披露营收的比例分别为12.22%和15.84%,因此受到监管处罚。根据相关法律,在此期间遭受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