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视角下AI"幻觉"侵权的规制路径
人工智能大模型的广泛普及,正催生一类新型侵权形态——AI"幻觉"侵权。所谓AI"幻觉",系指大语言模型产出表面流畅合理,实则谬误乃至全然杜撰的内容。若此类虚假信息恰好映射现实世界的特定自然人或市场主体,便可能引致实质损害。譬如,个体的社会评价可能因一段从未发生的"陈年旧事"而遭到贬抑,企业的商业信誉可能因一则凭空捏造的"经营动态"而受到冲击。近段时间,多起由AI生成虚假信息所引发的侵权争议相继诉诸司法,引发公众高度关切,如何以法治手段予以回应,已成为亟需深入探讨的议题。从既有案例观察,AI"幻觉"侵权的表
AI智能体规避授权操作引争议 广州法院发出禁令
只需一条简单指令,即可自动跨软件浏览、点击并代为操作。若AI智能体绕过平台规则,利用底层权限直接识别并控制其他应用,这种规避“双重授权”的灰色操作应如何定性?近期,广州互联网法院公开审理了原告某科技公司、某系统有限公司诉被告某科技有限公司的网络不正当竞争案件,并依法出具了行为保全裁定,要求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开发、运营针对申请人平台的涉案智能体程序,并停止通过底层权限进行自动化读取和控制的行为。该案件将择期宣判。此案是广州互联网法院审理的首例涉及AI智能体新型不正当竞争纠纷的示范庭审。广州市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