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AI+教育行动方案发布
近期,辽宁省正式发布“人工智能+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统筹规划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及高等教育的一体化协同发展。计划至2027年,实现人工智能通识课程全面普及,完成教师全员培训,构建涵盖学生五育发展与教师教学的大模型等平台。展望2030年,教育体系将完成系统性变革,辽宁特色教育大模型实现规模化应用,全民终身学习体系全面确立。以下为更多核心内容及文件全文——
为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人工智能赋能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及教育部相关部署,结合辽宁教育振兴与产业升级实际,统筹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一体化推进,特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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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落实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执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锚定教育强省建设目标,坚持育人为本、素养为先、应用导向、智能向善原则,遵循“一核牵引、三段推进、多维规范”路径,以打造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改革先行县区、推动高校服务产业“智改数转”为特色,实施人工智能赋能教育行动,推动人工智能与全学段教育的全要素融合、全过程贯通、全场景覆盖。
到2027年,人工智能与教育融合发展实现重点突破、框架基本成型。中小学人工智能通识课程基本普及,教师人工智能素养提升与应用培训全员覆盖。搭建学生成长全周期五育融合大模型与公共服务平台、教师教学改进大模型与教学工具汇聚中心,建成省级教育治理数智驾驶舱、全口径教育质量监测与专业动态调整平台,构筑全省教育智能算力统一调度体系,智能教育基座基本建成。重点群体定制化培训有序落地,全域推进人工智能通识教育全民覆盖。统筹构建全学段、分类型、多场景智慧教育体系,初步形成纵向贯通、横向协同的人工智能教育推进格局。
到2030年,人工智能与教育融合发展体系实现迭代升级、全域深化。教育教学、科研、治理实现系统性变革,优质均衡与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人才培养规模结构质量高度匹配“数字辽宁、智造强省”需求,全民素养培育机制健全。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与全民终身学习体系全面建成,未来教育空间广泛覆盖。辽宁特色教育大模型规模化应用,智慧教育示范效应显著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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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人工智能人才培养与素养提升
(一)加快普及中小学生人工智能教育。将人工智能教育纳入地方通识课程体系。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人工智能实验室向中小学开放,加强人工智能伦理教育,构建省、市、县、校四级联动教研体系。2027年实现全省中小学通识课程基本普及,遴选10个以上人工智能教育改革先行县区,建成30个以上省级人工智能教育基地。2030年基本实现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全域覆盖。
(二)培育面向智能时代的高层次人才。推动人工智能通识课程成为高校公共基础课,编写本土化教材、打造前沿创新课程。支持高校通过打造专属楼层、专用实验室、专题研讨室、AI创新交流角等人工智能专属实践空间,为学生搭建交流研讨、思维碰撞的固定阵地。支持高校创新“人工智能+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做强人工智能学院及人工智能领域现代产业学院、卓越工程师学院和实训基地,精准适配辽宁“智改数转”人才需求。强化学科专业间交叉融合与动态调整优化,结合实际新增人工智能、智能工程等学科专业,探索行业背景下的人工智能交叉前沿应用。2027年新增5个以上相关硕博学位点、10个以上本科专业点,推行本研贯通、双学位、微专业、辅修项目等交叉培养模式。2030年形成学科交叉、产教融合培养体系,人工智能领域拔尖创新人才与复合型技术人才供给能力全面增强。
(三)推动职业教育传统专业升级转型。对接辽宁重点产业集群需求,实施人工智能领域高技能人才集群培养计划,推动职业院校传统专业智能化升级,构建“人工智能+专业”课程体系,开发活页式、模块化、数字化教材资源,将人工智能职业技能纳入人才培养方案。2027年建成3个以上高水平人工智能校企协同实训基地,完成教师数字化专项培训3000人次以上,组建跨区域人工智能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2030年建成契合新一代人工智能现代产业发展需求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
(四)促进全社会人工智能通识教育。鼓励高校开发人工智能专业特色资源,面向广大师生和社会学习者开放。鼓励开设人工智能相关微专业课程和微证书项目。面向产业工人、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定制开发人工智能素养和技能课程。鼓励高校建设面向青少年和社会公众的人工智能科普平台。2027年建成100门以上通识课程与特色资源,面向重点群体提供定制培训与普惠服务。2030年建成覆盖全民、便捷高效的通识教育与终身学习体系。
(五)提高广大教师智能素养与技能。实施教师人工智能素养提升专项培训,构建“基础普及、骨干研修、专家引领”的分类分层培养体系,建立“领航名师+骨干教师+高校及企业专家”协同教研机制。在中小学教师暑期专项培训中,统筹设置人工智能素养与技能提升专题模块。2027年实现中小学教师人工智能普及教育和应用培训全覆盖。2030年建成适应智能时代要求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重点培养人工智能教育领域100位专业名师和1000位骨干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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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人工智能与教育深度融合
(六)利用人工智能赋能学生学习。完善学生智育档案与能力画像,推广人机协同教学,实现精准化导学与个性化辅导。探索人工智能赋能体育、健康教育、心理教育等有效路径。推动优质资源向乡村学校、薄弱学校覆盖,为特殊教育配备AI辅助教学系统。2027年建成学生成长全周期五育融合大模型与公共服务平台,试点AI辅导员、心理咨询师、健康管理师,遴选100项以上“人工智能+五育”教育创新典范。研发辽宁特色“智能学伴”智能体。2030年形成覆盖学习、生活、健康、心理的智能化育人体系,全面应用学生综合素质智能评价。
(七)利用人工智能赋能教师教学。支持智能备课、学情分析、资源生成、分层作业与智能批改答疑,推广课堂教学自适应导航、数字人助教、全景学情报告等应用。探索人机协同、虚拟仿真、混合式教学新模式,推进数字学习空间与项目式学习场景建设。开展AI循证教研,构建“以学定教—因材施教—以评促教”新样态,引入智能诊断评价工具支撑教学改进。2027年遴选100项以上教学场景创新案例。2030年实现智能教学工具常态化应用,形成可复制的人机协同教学新模式。
(八)利用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治理。构建全口径教育质量监测“实时监测—智能预警—靶向干预”闭环机制。运用AI开展产业人才需求预测、专业动态调整与招生就业监测。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智能化水平。升级校园智能安防与应急处置能力。2027年建成省级教育治理数智驾驶舱、全口径教育质量监测与专业调整平台。试点AI就业指导师,建设校园应急管理大模型。2030年实现教育管理全流程数据采集与智能应用,建成四级智能治理体系。
(九)利用人工智能赋能科学研究。支持高校以人工智能开展有组织科研,加快科学大模型建设应用。促进社科研究向人机协同模式转型。在高校基本科研项目中单列人工智能专项。支持校企共建AI联合实验室,推动AI科研平台开放共享。推动高校“人工智能+教育”创新场景向产业领域延伸应用。2027年完成200项以上AI专项立项,建成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汇聚300项以上科研服务智能体。2030年形成支撑产业升级的人工智能科研创新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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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人工智能+教育”基础环境
(十)构筑集约高效的智能教育基座。采取“省级主节点+高校分节点”方式建设省级教育智能算力共享体系,对接国家教育智能算力服务平台。推进教育云网融合,加快教育行业云建设,深化IPv6部署应用,实现5G/6G、千兆光网全域覆盖。完善省级教育大数据中心,构建多模态教育语料库与数据集,健全数据共享治理机制。构建“云、网、边、端”一体化智能教育环境。2027年建成教育智能算力调度平台,省、市、校三级智能教育基座基本建成。2030年实现集约高效、安全可控、普惠共享的智能化支撑全面覆盖。
(十一)培育共创共享的智能应用体系。在省级智慧教育平台开设人工智能专栏,汇聚优质数智资源,深化与国家智慧教育平台互联互通。支持高校与龙头企业联合研发辽宁特色教育大模型、场景智能体、具身智能机器人,强化安全与伦理管控。2027年形成体系完善、供给丰富的智能教育应用生态。2030年实现智能应用在教育教学全场景常态化、规模化落地。
(十二)打造虚实融合的未来教育空间。推进未来课堂与智慧校园改造升级,普及智能终端,试点数字教材,构建“师—生—机”三元协同教学新模式。建设开放共享的未来学习中心,打造产教融合的未来实训中心。支持学校建设人工智能实验室、创客空间、创新实践基地。2027年遴选100个以上未来教育示范场景。2030年形成虚实融合、人机协同、特色鲜明的未来教育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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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人工智能+教育”开放生态
(十三)开展“人工智能+教育”研究创新。推动人工智能与教育学、认知科学等多学科交叉融合,创新科研范式。持续开展人工智能社会实验,建强协同攻关平台与实践研究基地,组建省级产学研联盟。鼓励跨校跨区创新联盟,引导高校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2027年科研创新与试点探索初步见效。2030年建成体系完整、支撑有力的“人工智能+教育”创新体系。
(十四)加强“人工智能+教育”条件保障。支持高校引育高端人才,校企联动建设“人工智能+教育”科研平台、实训基地、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基地等。用好各级政策资金与“算力券”,降低应用成本。强化典型示范引领,发布行业垂直领域大模型、典型标杆应用场景和优秀融合示范案例。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动成果产业化。鼓励有条件的学校积极参与国际国内合作交流,举办各类人工智能竞赛活动。鼓励多方参与教育人工智能标准规范研制,聚焦数据安全、伦理规范等领域形成一批地方标准与行业规范。2027年出台辽宁省人工智能赋能教育典型应用案例遴选方案,形成3项以上教育人工智能标准规范。2030年健全试点培育、典型遴选、示范推广机制,形成以点带面、整体提升的良好创新氛围。
(十五)促进“人工智能+教育”国际合作。支持高校举办或参与国际学术会议,搭建合作与转化平台。推动与境外高校企业共建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与联合实验室,实施中外双导师联合培养研究生,支持中外合作办学与师生交流。2027年将辽宁优质人工智能课程改造为多语种课程,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向全球开放。2030年打造具有东北亚特色与全国影响力的人工智能教育开放合作标杆。
(十六)筑牢“人工智能+教育”安全屏障。深化教育大模型安全审核机制,严格规范生成内容,加强合规管理,依法履行大模型备案和登记程序。建立人工智能教育应用全流程安全测评标准,一体保障模型、算法、数据资源、基础设施、应用系统等安全。规范智能产品和终端进校园管理,健全多方联动的人工智能评估备案、技术监测、风险预警、应急响应机制,筑牢数据、算法、伦理三道安全防线,构建安全可控、智能向善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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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构建省、市、县、校四级联动推进体系。推动各地各校将人工智能教育列为重点推进工作,组建工作专班,压实工作责任。依托省级专家指导委员会,提供决策咨询、技术支撑和评估指导。
(二)经费保障。构建政府主导、校企协同、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统筹用好中央专项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专项债券及省级财政资金,重点向智能算力平台、数字资源建设等关键领域加大投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向薄弱地区与学校倾斜。通过以奖代补、绩效激励等政策,创新绩效导向资源供给模式,持续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三)制度保障。完善省级“人工智能+教育”配套制度与标准体系,积极参与国家、行业标准研制。将人工智能教育工作成效纳入教育行政绩效考核、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核心内容,把评估结果作为资源配置、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健全试点培育、典型遴选、示范推广机制,以试点先行、典型引路的方式推动全省工作提质增效。
(四)安全伦理保障。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健全数据分类分级保护、AI产品进校园审核备案、伦理评估等制度机制,搭建省级教育人工智能安全监测体系,常态化开展风险排查防控。全面普及人工智能安全与伦理教育,规范师生智能技术应用行为。
(五)人才保障。组建专兼结合、校企互通、结构合理的专业化师资队伍,充实校内专职师资,聘请高校、科研院所及行业专家兼职任教。对人工智能教育教学、科研创新、实践应用领域表现突出的个人,在课题立项、职称评聘、绩效考核、表彰奖励中予以倾斜。常态化开展校长、教育管理人员数字化能力专题培训,全面提升教育治理和教学实践智能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