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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发布“人工智能+教育”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6-04-10 13:19来源:微信阅读:7

教科信〔2026〕1号

现印发《“人工智能+教育”行动计划》,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教 育 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国家数据局

2026年4月2日

“人工智能+教育”行动计划

依据《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总体部署,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有关要求,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完整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牢牢把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坚持育人为要、素养优先、应用牵引、智能向善,充分释放人工智能驱动教育变革的重要作用,推进智能技术与教育各要素深度融合、全流程贯通、全场景应用,统筹推进人工智能人才培养与应用创新,协同加强基础环境和创新生态建设,加快塑造人机协同、虚实融合、随时可及的智慧教育新形态,推动规模化教育与个性化培养、知识传授与能力提升、技术应用与人文关怀有机统一,着力培养适应智能时代的高素质人才,为加快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注入强劲动力。

到2030年,人工智能与教育深度融合的总体格局基本建立,形成纵向衔接、横向协同的人工智能全学段教育和全民通识教育体系,人工智能人才培养的规模和质量明显提高,形成覆盖全民的人工智能素养培育长效机制。教育教学模式、科研范式、治理方式实现系统性重塑,教育服务供给能力和现代化水平显著增强,基础支撑环境更加集约高效,创新生态更加开放协同,智能技术应用更加普惠、安全、有效,形成一批高价值、可推广、可复制的典型场景,智慧教育新形态基本成型,全球影响力位居前列。

二、推动人工智能人才培养与素养提升

(一)加快中小学生人工智能教育普及。持续完善《中小学人工智能通识教育指南》,把人工智能相关课程开齐、开足、开优。推动人工智能教育全面纳入地方课程体系,指导各地制定人工智能课程指南,明确不同学段的课程目标、教学内容和课时安排。鼓励开展人工智能跨学科教学,推动人工智能教育融入课后服务、研学实践等环节。坚持科技教育与人文教育并重,注重启迪学生智慧和培育健全心灵,引导学生科学认知、合理运用智能技术,提升智能素养,激发好奇心,培养创新思维,增强认知分析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加强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基地建设,支持农村和偏远地区学校依托国家平台开设好人工智能课程。

(二)培养适应智能时代的高层次人才。推动将人工智能纳入高校公共基础课程,分类编写不同学科专业教材,促进全体学生掌握人工智能基础知识。结合人工智能技术特点,建设“短实新”的前沿创新课程。优化传统学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指导高校开设人工智能交叉融合课程,丰富跨学科、跨专业课程群,培养复合型交叉人才。围绕产业结构智能升级,优化调整学科专业设置,新增一批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的学科专业。整合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技领军企业、国家实验室等资源力量,深化学科交叉、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探索人工智能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新路径。

(三)推进职业教育传统专业升级转型。及时研判人工智能对职业教育带来的结构性影响,调整优化技能型人才培养要求,推动传统专业智能化改造,科学构建“人工智能+”专业体系、课程体系和教学体系,提升专业设置与产业发展的匹配度。对接国家人工智能产业发展需求,着眼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培育,实施人工智能领域高技能人才集群培养计划,联合行业企业制定培养方案,更新课程体系,共建实习、实训、实践基地,有针对性培养面向新兴岗位的高技能人才。

(四)推进全社会人工智能通识教育。持续充实国家平台数字资源,汇聚开发人工智能通识教育资源,鼓励高校和企业开发人工智能专业特色资源,并向广大师生和社会学习者开放。将人工智能纳入高校学生就业能力提升“双千”计划,鼓励开设相关微专业课程和微证书项目,助推高质量就业。发挥高校和开放大学体系作用,面向重点群体定制开发人工智能素养和技能课程,提供个性化职后培训服务,推动相关学习成果纳入学分银行。优化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布局和人才培养方案,支持自学考试开设人工智能相关专业。

(五)提升广大教师的智能素养和技能。制定教师智能素养标准,明确教师应具备的人工智能素养能力。围绕不同岗位需求分层分类开展人工智能素养培训,通过多种方式实现全覆盖。构建情境化测评体系,开发智能化、梯度化测评工具,鼓励各地各校开展大规模教师素养测评,并依据测评结果有针对性提升教师素养和能力。推进师范生培养改革,将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知识纳入课程体系,更新知识结构。将人工智能纳入教师资格考试和认证内容,在国家及省级教学成果奖中设立智能教育项目,激发人工智能创新内生动力。

三、促进人工智能与教育深度广泛融合

(六)用人工智能赋能学生学习。着眼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研发智能学伴。研发思政大模型,丰富智能思政应用,构建全息、全域、全员、全时的沉浸式思政育人模式。建设学生数字档案,依据学生能力、特质和兴趣动态优化学习路径,更好满足多样化学习需求。探索人工智能赋能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科技教育等有效路径,助力学生个性发展。推动智能技术在中西部地区和乡村学校应用,帮助学生开展自主学习,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研发和应用智能辅具,支撑特殊教育学生监测、评估和康复训练,推动教育全纳包容发展。

(七)用人工智能赋能教师教学。围绕课前、课中、课后教育教学全过程,加强智能教学系统应用,为教师减负提效。支持教师课前备课,辅助开展学情分析,支持多模态教学资源自动生成、方案优化和教学过程模拟,实现人机协同备课。探索人机协同教学模式,利用智能系统参与教学环节,开发高交互虚拟仿真实验,增强沉浸体验和个性化评价反馈,提升课堂育人质量。辅助教师开展作业管理,推进智能批改、答疑和辅导。运用智能技术分析课堂教学行为,开展人工智能循证教研实践,构建适应智能时代的教师研修模式,帮助教师提高教学质量。

(八)用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治理。围绕便捷服务、精准管理、科学决策,打造教育智能大脑。建设国家人才供需对接大数据平台,开展人才需求调查、预测分析和评价反馈。运用智能技术科学预测人口变化和产业发展趋势,健全资源统筹配置和学科专业设置调整机制。推动智能命题、智能组卷、智能监考、智能评卷等应用。研发教育评价智能化工具,探索开展学生学习全过程纵向评价以及德智体美劳全要素横向评价。打造智能化就业服务系统,实现大学生就业岗位智能推荐,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高效分析海量多模态监测数据,提升校园安全风险实时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支撑平安校园建设。

(九)用人工智能赋能科学研究。围绕自然科学、工程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探索通过揭榜挂帅等方式,建设并推广科学智能体和智能工具,帮助科研人员发现规律、总结规律、破解复杂问题。建设人工智能学科交叉创新平台,强化人工智能牵引的多学科融合发展,拓展知识边界,加快探索智能时代科研新范式。推动基础科研平台和科技基础设施智能化升级,建设智能实验室和自主实验集群,实现实验方案自动设计、实验操作实施和实验数据分析,提高科研创新效率。深化高校科技成果交易平台“科交汇”智能体应用,实现企业需求智能感知和成果转化智能匹配,培育新质生产力。

四、建强“人工智能+教育”基础环境

(十)构建集约高效的智能教育底座。建设国家教育智能算力服务平台,有效汇聚算力、数据、模型、工具等人工智能创新资源。发挥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作用,连接国家算力训练场、国家算力枢纽、企业和高校,整合各类智算、通算和超算资源。鼓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托全国一体化算力网,为人工智能应用提供算力支撑。围绕思政教育、学科知识、科学研究等方向,组织建设国家基础语料库,鼓励地方和高校开发领域特色数据集。建强国家教育大数据中心,建立跨部门、跨地域、跨平台的数据网络,探索基于平台、期刊、终端等数据动态更新机制。国家组织开展有组织攻关,分教育阶段研发人工智能教育大模型,强化价值对齐、逻辑推理、安全伦理等能力,为地方和高校应用提供支撑,切实避免资源浪费和低水平重复建设。

(十一)培育共创共享的智能应用体系。深入推进国家平台智能升级,实现资源个性化推送、服务智能化办理、数据智能化分析。建立高等学校与中小学协同贯通机制,共同研制人工智能课程,共同开发人工智能应用。布局建设国家人工智能(教育)应用中试基地,提供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图谱等公共产品,降低应用创新门槛,培育应用服务体系,加快智能产品和服务落地。建设人工智能学习社区,汇聚开源课程,提供创新资源,开展成果认证,鼓励师生参与开源生态建设,实现语料共建、模型共测、应用共创,持续培育优质教育智能应用。建立智能应用能力评估体系,遴选面向不同教育角色、不同应用场景的教育智能体,择优上线国家平台。组织人工智能先导应用场景项目,打造一批高价值标杆应用。

(十二)打造虚实融合的未来教育空间。建设未来课堂、未来学校、未来学习中心和未来实训中心,打通人工智能应用“最后一公里”。在重点学科领域布局教学和实践能力中心,打造优质人工智能交叉课程和实践项目,支撑学科智能升级。试点研发数字教材,推出新一代智慧慕课,深化虚拟仿真实验建设,丰富数字教育资源形态,构建沉浸式教学空间,形成人人协同的教学新模式。推动智能终端应用,通过大数据分析构建学生用户画像,以学生为中心配置学习资源,支撑规模教育下的个性化学习。整合教育大模型和智能体工具,打造一批主题式学习场景,推动项目式、探究式、场景式育人,引导学生学会思考,培养胜任智能时代的能力。

五、优化“人工智能+教育”发展生态

(十三)推进“人工智能+教育”研究创新。推动人工智能与认知科学、脑科学、心理学、教育学等多学科领域交叉融合,创新教育研究范式,深化对教育规律、认知发展等方面的理解。持续开展人工智能社会实验,深化人工智能伦理研究,科学评估技术对教育的影响。构建“人工智能+教育”技术创新体系,建强联合攻关平台和教育实践研究基地,组织开展共性关键技术攻关,鼓励高校、企业、科研院所参与“人工智能+教育”生态建设,引导国有资本和社会长期资本、耐心资本、战略资本投入教育科技创新,推动更多先进技术服务人的全面发展。

(十四)强化“人工智能+教育”条件保障。加强人工智能教育培训、应用创新、技术研发、安全保障等方面制度建设,构建适应人工智能发展要求的教育政策制度体系。鼓励教育机构、企业、科研单位围绕教育行业人工智能应用、大模型评测、数据安全等制定一批标准规范。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模式,引进高校和企业人才参与开发建设,培育一支复合型、高水平工程技术团队。支持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创新投入模式,构建政府主导、高校、社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

(十五)深化“人工智能+教育”国际合作。持续办好世界数字教育大会、世界慕课与在线教育大会、国际人工智能与教育会议等国际会议,建强人工智能开放联盟、世界数字教育联盟、世界慕课与在线教育联盟,打造系列国际交流旗舰平台。充分发挥双边和多边机制作用,分国别、分区域推进教育国际合作,共享多语种人工智能课程、教育大模型和智能体,加强优质教育资源与经验互学互鉴。积极参与全球教育治理,依托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重要国际组织平台,深度参与人工智能教育领域国际议程、规则和标准制定,持续提升我国数字教育国际影响力。

(十六)筑牢“人工智能+教育”安全防线。建立人工智能教育应用安全防护体系,分类分级明确安全防护标准。深化教育大模型安全审核机制,确保生成内容积极健康、向上向善。建立人工智能教育应用安全测评标准,一体保障模型算法、数据资源、基础设施、应用系统等安全,确保技术应用符合教育规律。推动软件正版化,保障人工智能应用安全、可信、可控。强化人工智能进校园管理,明确智能产品、终端使用规范。健全人工智能评估备案、技术监测、风险预警、应急响应机制,有效防范利用人工智能实施伪造诈骗、学术造假、应试内卷、隐私泄露等问题。

六、组织实施

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工智能+教育”全过程,强化组织领导、统筹谋划、指导监督和条件保障。教育部门负责制定行动计划并统筹推进实施;发展改革部门加强统筹协调,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建设;科技部门负责加强重点领域科研布局;工业和信息化、数据管理部门负责提供政策支持,促进开源开放和数据互联互通。各地各校要将“人工智能+教育”纳入发展规划,制定符合本地本校实际的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应用示范。加强智库和咨询机构建设,加强政策战略研究、一线工作指导和建言献策。组织开展专题培训,提升管理干部人工智能领导力。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赋能教育行动试点,构建基于数据的常态化应用监督机制,及时总结推广优秀经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