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商保"双目录"迎来年度更新 坚持"保基本"等核心原则
5月17日从国家医保局获悉,近期将启动新一轮《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以下简称"双目录")调整工作。据悉,"双目录"实行一年一次调整机制。本次调整将坚持"保基本""支持真创新产品""推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建设""加强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等核心原则。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是医保基金支付的药品清单。《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主要纳入超出保基本定位、暂时无法纳入基本目录,但创新程度高、临床价值大、患者获益显著且适保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健全药品价格机制的实施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药品价格 国办发〔202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牢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职能,有效服务药品领域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健全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充分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强调临床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