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拟人化互动服务管理办法发布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1号《人工智能拟人化互动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26年2月2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026年第3次室务会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同意,现予公布,自2026年7月15日起施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庄荣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郑栅洁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李乐成公安部部长王小洪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罗文2026年4月10
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国信办通字〔2025〕2号)
标 题:关于印发《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的通知发文机关:国家网信办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广电总局发文字号:国信办通字〔2025〕2号来 源:国家网信办网站主题分类:科技、教育\科技公文种类:通知成文日期:2025年03月07日关于印发《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的通知国信办通字〔2025〕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通信管理局、公安厅(局)、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为推动人工智能规范健康发展,进一步统一人工智
国家网信办拟规范数字虚拟人信息服务
新华社北京4月3日电为推动数字虚拟人信息服务的健康有序发展,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起草了《数字虚拟人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3日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该意见稿强调,任何组织或个人在提供和使用数字虚拟人服务时,不得以丑化、污损等方式侵害他人人格权,且未经特定自然人同意,不得提供可识别其身份的数字虚拟人服务。 意见稿进一步明确,数字虚拟人是指通过图形学、数字图像处理或人工智能技术,在非物理世界中模拟人类外貌,并具备声音、行为、交互能力或性格特征的虚拟形象。 针对敏感个人信息的使用,意见稿规定,任何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