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成股份因信息披露违规被河北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3月21日,福成股份(5.100, -0.47, -8.44%)公告,公司及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良、董事会秘书李伟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6】7号。 经查,公司存在两项违规行为:一是2024年年报未完整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未披露上海福犇龙企业管理中心为公司关联方,亦未披露公司投资的和辉基金与其发生的3870万元股权转让交易;二是2024年与实际控制人李福成控制的10家合作社发生的购销牛及转租土地等关联交易累计金额1.07亿元,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