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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发布人工智能OPC创新发展试行措施

海智规字〔2026〕2号海珠区印发人工智能OPC创新发展试行措施各相关单位:依据区政府批复,现将《广州市海珠区人工智能OPC创新发展措施(试行)》下发,请严格执行。如遇困难,请直接向海珠区人工智能发展局反馈。广州市海珠区人工智能发展局2026年6月24日广州市海珠区人工智能OPC创新发展措施(试行)第一条为把握“人工智能+”战略契机,提前布局“一人公司”(OPC),紧密对接海珠区AI产业高质量发展“十大行动”,加快构建要素集聚、生态完善、创新活跃、品牌彰显的OPC培育体系,助力海珠区打造全国AI高地,特制

2026-06-24 17:52:42  |  42 阅读

人工智能伦理审查与治理服务试行办法

工信部等十部门发布《人工智能伦理审查与治理服务试行办法》的通告工信部联科〔2026〕7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信、发改、教育、科技、农业、卫健、网信主管部门及科协,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行,中国科学院下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现向各单位分发《人工智能伦理审查与治理服务试行办法》,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落实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网信办中国科学院中国科协2026年3月20日人工智能伦理审

2026-05-09 19:18:49  |  15 阅读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部门关于发布《人工智能科技伦理审查与服务办法(试行)》的通知

工信部联科〔2026〕7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网信主管部门、科协,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行,中国科学院院属各单位,各相关单位:现将《人工智能科技伦理审查与服务办法(试行)》发布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网信办中国科学院中国科协2026年3月20日

2026-04-14 20:12:02  |  11 阅读

十部门出台人工智能伦理审查试行办法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十个部门联合发布《人工智能科技伦理审查与服务办法(试行)》(下称《办法》),为我国开展人工智能科技伦理审查和服务工作提供了清晰依据。《办法》围绕人工智能科技伦理审查的适用范围、服务推动、实施主体、办理流程、监督管理等内容作出明确安排,并结合人工智能科技活动的实际特征,细化了申请受理、一般程序、简易程序、专家复核程序、应急程序等不同流程要求,进一步规范人工智能科技活动伦理治理。为加快人工智能科技伦理服务体系建设,《办法》还从标准建设、服务体系、鼓励创新、宣传教育、人才培养五个方面提出

2026-04-07 21:35:41  |  9 阅读

十部门联合发布人工智能伦理审查与服务试行办法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人工智能科技伦理审查与服务办法(试行)》的通知工信部联科〔2026〕7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网信主管部门、科协,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行,中国科学院院属各单位,各相关机构:现将《人工智能科技伦理审查与服务办法(试行)》下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

2026-04-04 12:28:59  |  9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