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浙江出台中小学AI通识教育指导方案 培养智能时代创新人才

发布时间:2026-06-02 16:39来源:微信阅读:3

浙江省中小学人工智能通识教育指导方案

为落实《浙江省加快建设教育强省规划纲要(2025—2035年)》,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的通知》(教基厅函〔2024〕32号)和《浙江省推进“人工智能+教育”行动方案(2025—2029年)》,推动培养适应智能时代需求的高素质创新人才,结合浙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指导方案。

一、培养目标

人工智能通识教育旨在提升学生适应智能社会的关键素养,重点培养计算思维、创新思维、批判思维与人机协作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各学段目标各有侧重,层层递进:小学阶段以“感知—体验—创造”为核心,着重激发学习兴趣;初中阶段以“理解—应用—协同”为核心,深化理解与协同运用;高中阶段以“探究—创新—融通”为核心,注重实践创新与前沿探索。全阶段均需强化人工智能安全与伦理教育。

二、主要内容

人工智能通识教育内容建设以普及基本概念、技术原理、应用场景、伦理安全和社会影响为重点,结合学生认知发展规律,围绕“人工智能体验与感知”“人工智能知识与原理”“人工智能探索与创新”“人工智能安全与伦理”四个维度构建递进式核心内容体系。

——体验与感知:带领学生接触和使用常见人工智能工具,在真实情境中认识其对学习、生活与工作的实际影响。

——知识与原理:帮助学生理解人工智能的基本概念,初步掌握数据、算法、模型等核心知识。

——探索与创新:引导学生结合真实情境,通过项目化学习与实践,提高运用人工智能解决问题的能力与创造力。

——安全与伦理:帮助学生树立技术安全观和社会责任感,强化伦理意识与行为规范,辩证看待技术发展的意义与边界。

三、实施路径

(一)以课堂教学为核心阵地。将人工智能教育有机融入信息科技、通用技术、科学、综合实践活动、劳动等课程。大力推行项目化、跨学科学习方式,确保基础内容开足开齐,实现全员覆盖。

(二)以校本实施为特色抓手。支持学校发挥办学自主权,因校制宜开发与自身文化、区域产业相结合的特色校本课程与学习项目。常态化开展校园科技节、主题社团等科普实践活动,营造“处处可学、时时可感”的校园人工智能文化氛围。

(三)以课后服务为拓展平台。利用课后服务,为学生提供分层分类的社团活动、专题实践与竞赛集训。构建“普及—拓展—创新”三级培养路径,为学有余力和有特长的学生创造个性化发展机会。

(四)以社会联动为实践桥梁。积极拓展校外学习资源,推动高校、科研院所、科技馆及高新企业面向中小学生常态化、公益性开放实验室、体验中心和科普基地。通过组织研学、科普讲座等活动,让学生在真实应用场景中深化理解、开阔视野。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与经费保障。建立省级多部门协同、市县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政策合力。加大经费投入,重点保障课程开发、师资培训、教学设备与实践活动开展,并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

(二)完善课程教材与评价体系。依据国家课程标准,将人工智能基础系统融入信息科技课程教材。建立健全中小学人工智能素养评价体系,注重过程性评价与表现性评价,引导教学发展方向。

(三)强化师资队伍专业发展。实施“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人工智能素养提升计划”,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人工智能素养能力。通过省、市、县三级教研联动机制,为一线教学实践提供专业指导与支撑。

(四)健全资源共建与共享机制。建强用好省级中小学信息科技与人工智能学习平台,汇聚优质课程资源。组织研发系列化实验器材与教学工具,支持学校人工智能实验室建设。构建开放协同的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形成多元供给、动态更新的资源保障新格局。

(五)确保技术应用安全规范。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严格保护学生个人信息。将伦理教育贯穿教学全过程,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科技价值观。加强对入校技术产品和服务的审核,确保应用的安全、合理、有效。

浙江省中小学人工智能通识教育学段目标、内容要求与教学评价建议(试行)

一、学段目标

人工智能通识教育旨在培养学生适应智能社会发展的核心素养。各学段目标各有侧重,循序渐进。

二、内容要求与教学安排

(一)内容要求

中小学人工智能通识教育的内容安排主要通过三大版块协同推进,以“面向全体的普及教育”为主体,保障基础性与公平性;以“因地制宜的特色教育”和“个性化的创新培养”为两翼,满足多样化与高阶发展需求。

1.面向全体的普及教育

该版块旨在保障所有学生接受基础、普惠的人工智能通识教育,其内容主要依托信息科技等国家课程进行设计与规划。

2.因地制宜的特色教育

该版块是供学校因地制宜、发展办学特色的拓展性内容,主要通过校本课程、特色项目等形式呈现。

3.个性化的创新培养

该版块旨在为学有余力、兴趣浓厚的学生提供深度探究与创新培养的专门内容,主要依托兴趣社团、竞赛集训、科创项目、主题研学等活动进行。

(二)教学安排

本教学安排主要针对“面向全体的普及教育”内容,“特色教育”与“创新培养”的教学可在校本课程、课后服务或主题活动中灵活安排。各地各校应结合实际情况,统筹国家课程与地方、校本课程,保证学生在各学段都能获得充足、适切的人工智能学习体验。

1—2年级:以跨学科主题融合、趣味性体验活动为主,在相关课程中予以落实。

3—8年级:应在信息科技课程中进行系统性教学,确保基础知识与核心技能的普及,同时衔接科学、综合实践活动等国家课程的相关主题,做好人工智能通识教育内容与方法的有机融入。

9年级:可根据学情,采用独立开设短期课程、跨学科项目融合或专题讲座等方式灵活保证学习时间。

高中阶段:在信息技术必修基础上,应开设专门的人工智能通识课程或学习模块,具体可参考选择性必修“人工智能初步”模块要求,并与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有机衔接,为学生提供深度探究和创意制作的机会。

三、教学与评价建议

(一)教学建议

1.创新教学方式。综合运用探究式、项目式、体验式教学方法,推广跨学科学习、大单元教学。注重在真实情境中引导学生主动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培养学生的批判性思维和创新能力。

2.强化学科实践。要将实践教学贯穿于人工智能教育全过程,鼓励学校结合研学实践、课后服务等渠道,组织学生参与技术体验、社会调研等实践活动,提升学生应用与创造能力。

(二)评价建议

1.创新评价方式。要制定人工智能素养评价指标体系,积极采用作品展示、项目答辩、实践操作等表现性评价方式,注重过程性评价与结果性评价相结合。

2.注重结果应用。要鼓励教师、学生、家长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评价,将人工智能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依托数字技术记录学习过程数据,形成学生人工智能素养成长档案,探索人工智能技术在教学评价中的合理应用,发挥评价激励与改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