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创作内容的著作权责任分配机制探析|学术前沿
学术论文刘友华:《生成式人工智能著作权侵权责任层级配置研究》,载《法学杂志》2026年第3期摘要: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的商业化应用,涉及开发者、服务提供者等多个参与方的贡献。各参与方的行为在增强技术效能的同时,也增加了著作权侵权内容的传播风险。国内外相关案例表明,这种风险已成为现实且不断加剧。我国司法实践中多以违反《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设定的行政法层面的注意义务,判决服务提供者承担著作权侵权责任,却忽视了其他参与方对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控制能力和获益情况,这不仅不利于预防侵权行为,还可能产生抑制效应
AI文生图侵权案:为何法院驳回原告诉求?
AI文生图作品认定案——丰某娟与朱某莎等著作权侵权、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基本案情】2023年8月15日,丰某娟在某平台公开发布蝴蝶椅子系列图片,注明是通过某AI文生图软件生成,并公开了相关提示词。2024年1月19日,朱某莎在某平台发布多篇笔记介绍并推广蝴蝶椅子,推广链接指向由某文化公司经营的店铺。丰某娟发现朱某莎及某文化公司等生产、销售的蝴蝶椅子产品、网络宣传图与其图片作品高度相似,认为其侵犯著作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朱某莎、某文化公司等立即停止侵权并共同赔偿20万元。朱某莎等人辩称,
AI绘画“复刻”动漫角色,著作权侵权案二审宣判
Y公司是《斗破苍穹》动漫中美杜莎角色形象的著作权所有者。H公司经营着一个国内知名的AI图像生成平台,该平台利用大模型和众多LoRA模型为用户提供在线AI生图服务。用户李某截取了美杜莎动漫图片制作图包,并通过该平台训练并公开了两个美杜莎LoRA模型,允许其他用户生成与美杜莎形象高度相似的图片。左侧为《斗破苍衫》中的美杜莎形象,右侧为被指控侵权的图片Y公司向李某和H公司提起诉讼,指控李某侵犯了其复制权、改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Y公司认为H公司未能履行平台责任,要求两被告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
AI奥特曼案:生成式AI著作权侵权案的司法破局之路
——杭州中院(2024)浙01民终10332号案深度评析2025年2月,杭州互联网法院就“AI奥特曼”案作出了一审判决,判定某AI平台在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方面构成帮助侵权。同年12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了原判。此案不仅是首例涉及生成式人工智能平台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案件,还荣获“2024年中国十大最具研究价值知识产权裁判案例”和“2025年度AIPPI中国分会版权十大热点案件”的殊荣。本文将基于该案的判决,从四个方面进行深入剖析:案件的实际情况与技术背景、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的法律定位、构成帮
AI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速览
值此第26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北京高院出台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司法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意见》及相关典型案例;浙江高院亦公布了2025年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案例;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则发布了年度十大案例及九项提名案例……其中,涉及人工智能的知识产权案件备受瞩目。为帮助读者及时掌握动态,AI时代知产圈特梳理了一系列代表性案件,将分期在本平台推送。01行某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诉合肥名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合肥欧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木某互娱科技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入选理由】随着生成式人工智能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