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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的责任边界探析

文 |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一级教授、博士生导师 王利明当前,人工智能正崛起为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转型的关键引擎。“人工智能﹢”的迅猛演进,正深刻改变我们的生产模式、生活面貌以及社会治理格局。在国家大力驱动科技创新与高质量发展的形势下,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兴起,不可避免地伴随法律隐患。生成式人工智能同样会侵犯他人的人格权、知识产权等法定权益,从而对侵权责任规则构成一定冲击。在这方面,首要需厘清两个议题:其一,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应基于何种归责机制担责;其二,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致损时

2026-06-29 17:52:15  |  23 阅读

韬涵关注丨王利明:生成式AI服务者的责任承担机制探析

生成式AI服务者的责任承担机制探析眼下,人工智能已然成为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的关键推动力量。“人工智能+”的高速演进,正在深刻改变我们的生产模式、生活方式以及社会治理形态。在国家大力推进科技创新与高质量发展的大环境下,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突飞猛进,随之而来的必然是各类法律风险。生成式人工智能同样可能侵犯他人的人格权、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从而对传统侵权责任制度构成了新的挑战。在这一领域,首要解决两个核心问题:第一,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应当遵循何种归责原则承担责任;第二,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造成损害

2026-06-23 16:21:55  |  16 阅读

人工智能生成错误内容时的责任归属问题

人工智能生成错误内容时的责任归属问题一、生成式人工智能的现状与技术短板根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发布的《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发展报告(2025)》披露,截至2025年6月,我国生成式人工智能用户规模已达5.15亿人,较2024年12月新增2.66亿人,普及率攀升至36.5%,意味着每三位网民中就有一位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该数据有力证明,生成式人工智能已广泛渗透至社会生产生活的各个层面。虽然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进步显著,但其固有的技术缺陷不容忽视。其中,"AI幻觉"是最为显著的技术隐患之一。依据

2026-05-18 19:24:13  |  13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