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慧业绩|AI教育侵权首案宣判,被告赔320万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针对原告广州市某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某科技公司”)与被告某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某教育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双方上诉,维持原判,判令被告某教育公司向原告某科技公司赔偿经济损失300万元及合理开支20万元,共计320万元。北京联慧律师事务所高洁菁律师为广州市原告某科技公司提供法律服务。该案系国内首例人工智能教育领域数据侵权相关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其裁判结果对规范行业数据使用、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具有重要示范意义。一案情简介原告某科技公司运营的“App甲”,
全国首例AI代写种草笔记案宣判,判赔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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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模型侵权案判赔160万,明确生成式AI保护新规则
4月23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发布通报,披露了全国首个AI模型侵权案例——“变身漫画特效”案详情。这也是全国首个明确维护人工智能模型结构与参数的案例。法院认为,通过数据训练和优化调整形成的人工智能模型参数和结构,能带来创新优势和经营收益,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所保护的竞争利益。案件事实显示:2020年6月,原告某科技公司在短视频应用中上线“变身漫画特效”,该特效可将用户实时拍摄的照片或视频按比例重构五官并转换为漫画风格。同年8月,被告某科技公司推出了“少女漫画特效”,其生成的漫画形象和视频与原告特效在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