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新政征求意见:支持物业装修提取
新华社北京6月6日电 住建部5日公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条例旨在加强公积金管理,维护缴存人权益,满足其多元化住房消费需求。 征求意见稿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可提取公积金余额:(一)支付房租;(二)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三)偿还房贷本息;(四)装修自住住房不超过限额;(五)支付物业费;(六)离休、退休;(七)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终止关系;(八)出境定居;(九)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住房消费情形。依照前款第(六)、(七)、(八)项规定提取的,可同时注销账户。职工死亡或被宣告
多地公积金政策调整:可用于物业费及大病医疗支出
■上调贷款最高限额 自2026年4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130万元提升至180万元,职工个人最高可贷额度不超过90万元。 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可贷额度的计算倍数由15倍提高到20倍。 ■部分群体贷款额度提高 新市民、青年人家庭的贷款额度,可在家庭申请贷款时核定的可贷额度总和基础上上浮20%。 多子女家庭的贷款额度,可在家庭申请贷款时核定的可贷额度总和基础上上浮50%。 ■完善公积金提取范围 缴存职工在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时,本人及配偶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缴纳所购房屋契税,合计
盈利33亿的青岛农商行,缘何迟迟不付503万物业费?
炒股就看金麒麟分析师研报,权威,专业,及时,全面,助您挖掘潜力主题机会! 来源 | 独角金融 作者 | 刘银平编辑 | 付影 近日,青岛农商行(002958.SZ)拖欠503万元物业费的事件引发市场关注。蹊跷的是,银行并非无力支付,而是试图将物业费与另一场诉讼捆绑——该行正起诉济南天安时代广场的开发商山东天安置业有限公司(简称“天安置业”),打算将解决该纠纷作为支付物业费的条件,并希对望物业费打折。 但物业服务方济南华海泉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华海物业”)并不买账。一场银行、开发商、物业公司三方之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