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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生成内容能否受著作权法保护

关于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是否应受《著作权法》保护,是当前理论和实务界争论的焦点。AI的发展虽为生活带来便利,但其生成内容的法律属性也亟待探讨。现阶段,尽管AI生成内容无法像传统作品那样获得法律庇护,但其蕴含的利益特征决定了,《著作权法》有必要对此类内容给予必要的关注并做出适度调整。依照我国现行《著作权法》,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并不属于“作品”。《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是“作品”,且法律定义的“作品”有特定内涵。《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条规定:“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

2026-06-01 22:03:42  |  8 阅读

AI检测与学术打假为何同时失灵?

文 | 丁毅超AI时代的新伪科学2026年春,中国学界接连发生两起轰动事件。科普博主耿同学单人多次举报多所名校青年杰青的论文数据造假,引发生命科学界剧烈震荡。同期,教育部指导全国高校全面推行毕业论文AIGC检测机制,规定学生论文必须通过AI生成内容筛查方可参与答辩。两件事表面看一攻一守,前者追查学术不端,后者防范代写行为。但若深入观察,会发现二者底层逻辑高度相似。先解析AIGC检测的本质。其原理并不复杂。人类写作时,用词具有不规则性,偶尔会选择不够“标准”但更生动的表达,或写出结构松散却语感自然的句子。而

2026-06-01 20:44:47  |  4 阅读

人工智能的忽悠陷阱

AI的嘴,骗人的鬼 是不是经常被你的小AI骗得团团转? 白的说成黑的,是非不分 如何避免AI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 PS:图片均有筑梦学院龙虾王辛儿绘制 作者提示: 内容由AI生成 重庆 , 5月30日 09:50 , 已修改是不是经常被你的小AI骗得团团转? 白的说成黑的,是非不分 如何避免AI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 PS:图片均有筑梦学院龙虾王辛儿绘制

2026-06-01 09:31:35  |  3 阅读

AI 生成内容版权归谁?深度解析

伴随 AI 绘图与文案工具的广泛流行,公众可便捷利用 AI 制作图文及设计作品,然而版权归属纠纷频发,擅自盗用及商业侵权案件层出不穷,AI 生成物的版权认定已成为社会关注热点。典型案例多地司法判决呈现出两种典型模式:若用户精心构思提示词、反复调整参数并筛选修改 AI 画作,法院认定其具有独创性,受著作权法保护,版权归属使用者;若仅输入简单关键词一键生成,缺乏实质性智力投入,则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作品,无法获得版权保护。法律分析我国《著作权法》将人类独创性智力成果作为作品认定的核心,AI 不具备法律主体资格,

2026-05-30 11:54:39  |  4 阅读

Google SynthID标记超百亿次,AI图片溯源时代已至

“面对AI生成的图片,即便经过截图、压缩或添加滤镜等操作,那张隐形的‘身份证’或许依然存在。Google的SynthID技术已为超100亿次生成内容嵌入了像素级水印,OpenAI则借助C2PA标准为每张图片添加了加密签名。这并非遥远的未来,而是2026年5月正在发生的现实。”近期,围绕AI生成内容“添加水印”这一议题,有两则消息值得并置审视。5月10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部等四部门联合颁布的《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实施已逾八个月,国内对于AI生成内容的标识义务已进入常态化执行阶段。与此同时

2026-05-18 07:45:46  |  11 阅读

AIGC内容的舆情隐患及应对之道

伴随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的快速普及,人工智能生成内容(Artificial Intelligence Generated Content,AIGC)已延伸到图像创作、信息扩散、营销宣传、公文撰写等多种场景。依托“人人都能创作”的技术能力,传统内容生产的专业门槛被进一步压低,同时也带来一连串舆情层面的风险事件。例如,2025年11月,“小鹏车展AI不雅视频”事件在全网引发热议。有人借助AI以小鹏汽车展台为背景制作虚假低俗视频,不仅对企业形象带来负面冲击,也促使公众围绕AI应用的伦理边界展开更深讨论。多起案例表

2026-05-08 19:46:34  |  4 阅读

AI生成内容算不算作品?著作权归谁所有

柯律师:方女士方女士:您好,感谢您来信咨询。您提出的疑问正是当前人工智能法律讨论中最关键的焦点之一。随着生成式AI不断落地应用,AI产出内容的法律属性以及相关权益归属,已逐渐成为企业合规管理必须直面的现实问题。结合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与司法处理思路,现作如下答复:首先,关于AI生成内容能否构成作品,须结合具体情形进行判断。根据《著作权法》第三条的界定,作品系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因此,核心看点在于“独创性”以及“智力成果”两项要件。若AI生成的内容反映了人类参与者

2026-05-08 16:29:48  |  6 阅读

AI生成内容的安全责任主体:法律定位与治理困境

文 | 公安部第三研究所数据安全技术研发中心副主任 盛小宝;公安部第三研究所数据资产服务中心负责人 姚迁生成式人工智能作为人工智能技术的最新发展形态,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重构数字时代的内容生产与传播范式。然而,在释放巨大创新潜力的同时,其引发的内容安全、算法安全、数据安全等问题也对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与法律秩序造成了强烈冲击。在此背景下,如何构建有效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治理体系,已成为法学理论与实践必须回应的时代命题。一、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法律定位在当前法学理论与法律规范体系下,生成式人工智能普遍被排除在法律主体范

2026-05-08 11:49:47  |  6 阅读

剪映猫箱即梦AI被约谈

近日,网信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剪映”“猫箱”App以及“即梦AI”网站未能按要求有效落实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相关规定,存在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因而触犯了《网络安全法》《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等法律法规。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指导属地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已依法对相关网站平台采取约谈、责令改正、警告,并对责任人员从严处理等措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网站平台应守住法律底线和红线,切实把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要求落到实处。后续网信部门将继续推进依法管网

2026-04-28 20:19:10  |  6 阅读

AI内容版权归谁,最高法将给答案

这件事要从2023年2月的一个夜晚讲起。一个名叫李某某的用户坐在电脑前,打开了Stable Diffusion。对他来说,这并不是第一次接触这个工具,但这一次,他想认认真真地“做”出一张作品。他先选好了自己常用的基础模型,在提示词输入框里敲下了一段经过仔细设计的英文描述——“golden hour lighting, photographic style, close-up portrait of a young girl, soft focus background”。随后,他又在反向提示词里填入一长串

2026-04-27 11:35:11  |  5 阅读

孙靖洲: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分层保护路径

中国民商法律网本文发表于《法商研究》2026年第1期。【作者简介】孙靖洲,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未来法治研究院研究员。【摘要】人工智能正在持续融入文化创作的不同场景与环节,其协作创作模式和规模化生产机制正深刻改变内容产业的生产逻辑与组织形态,并使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经济价值与人类创造力之间的内在联系不断减弱,传统著作权制度显然已难以充分回应这一变局。对人工智能生成内容赋予特别保护形态,可与著作权制度一道构成分层式的创意内容保护框架,形成以人类创造性劳动参与程度为标准的差异化激励机制,在鼓励

2026-04-05 18:08:59  |  3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