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法院抢滩AI,律师如何转型?
2026年4月23日,历史悠久的“魔圈所”富而德与估值高达3500亿美元的Anthropic签署了一份长期战略合作协议。其全球33个办公室的5700名员工全面部署了Claude,系统启动的前六个月内使用量激增了500%。然而,数字并非重点。关键在于,富而德并未仅仅“购买一个AI账户”,而是将律师的合规逻辑、风险评估和业务架构输入模型,使其律师团队直接参与AI的研发,决定AI“应如何解读法律”。这句话值得反复品味。过去,顶级律所的竞争优势在于案源、合伙人的品牌声誉以及数十年积累的审判直觉。如今,富而德正在建
人工智能治理体系深度解析
近日,笔者受邀参加了一场关于“AI人工智能治理体系”的专题分享会(顺便赚点外快,心情不错)。现将此次分享的精华内容整理如下:如今,AI已走出实验室,渗透至各行各业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大模型等前沿技术正在重塑生产力格局。不过,技术带来的“双刃剑”效应也愈发显著:算法歧视、数据泄露、安全隐患及伦理困境等风险相伴而生。标准引领,构建“通用语言”:这是治理工作的“基石”。在法律法规滞后于技术演进的背景下,ISO、IEEE等国际机构率先行动,制定统一的术语定义、评估架构及伦理规范(例如ISO/IEC 42001和
韩国婚龄30年离婚数首超新婚群体
韩国政府5日公布的统计数据表明,2025年,韩国婚龄超过30年的年长夫妇离婚数量首次超过了婚龄不足5年的夫妇,这是自1990年有相关记录以来的第一次。 《韩国先驱报》援引官方数据称,去年全国共有15628对婚龄30年以上的夫妇办理离婚,这一数字超过了婚龄5年内离婚的14392对。 5月3日,游客在首尔国际园艺博览会现场参观游览。新华社发(全休相摄) 韩国1990年首次进行此项统计时,婚龄不足5年的离婚夫妇多达18053对,而婚龄30年以上的仅为368对。此后,年长夫妇的离婚数量持续上升。自2020年起,婚
【警示】AI生成内容切勿随意散布,小心触碰法律底线
此类举动或已触犯法律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迅猛进步,内容生产变得愈发轻松,然而在享受技术红利的同时,法律风险也随之而来。公安机关网安部门严正警示:切勿随意散布AI生成的内容,下列做法极有可能构成违法犯罪!借助AI工具伪造并散布不实消息,破坏社会公共秩序,或将涉嫌触犯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在未获许可的情况下,使用AI技术进行“换脸”或声音模拟,这不仅侵害了他人的肖像及名誉权利,若情节恶劣,更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使用AI工具生成并传播色情、暴力等违规违法信息,严重破坏网络生态,公安机关将
超级人工智能的法律风险与治理路径
面向智能经济新格局的人工智能法治治理编者按人工智能正以更快速度迭代升级,智能体、基础模型以及数据要素愈发深度嵌入经济社会运行过程,持续形成以技术驱动、数据流通与产业协同为特征的智能经济新形态。与此同时,超级人工智能可能引发的安全风险与治理难题也逐渐浮出水面。开源人工智能虽在推动技术扩散与产业赋能方面发挥作用,但也对现有规则体系提出了更高要求,其中数据要素流转过程中的权利安排、合规使用与风险防控问题愈发突出。本期专题围绕智能经济新形态下的人工智能法律治理展开,重点从前沿风险治理、开源规则建构以及数据要素流通
Mike:AI驱动的开源法律助手,简化法律流程
⭐ 2,188 | 💻 TypeScript | 📅 2026.05 Mike是一款革命性的开源人工智能法律平台,旨在将复杂的法律事务处理过程变得如同日常搜索一样直观便捷。该项目的命名源自“Mike”,寓意着一个能够协助用户解决各类法律难题的智能伙伴。与传统的在线法律咨询服务不同,Mike不仅能满足用户对法律知识的查询需求,更能依据用户的具体情况,自动生成法律文书、解读合同细节,甚至能够模拟庭审场景。2188颗星,上线不足一周便迅速走红。 Mike之所以备受瞩目,主要归功于以下几点:1. 满足迫切的市场需
AI生成内容传播需谨慎,这些行为或触碰法律底线
AI技术迅猛发展让内容创作门槛大幅降低,但技术便利的背后同样潜藏着法律禁区。网络安全部门郑重警告:AI生成内容不可随意传播,以下行为或将涉嫌违法犯罪!使用AI工具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社会秩序,或将触犯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未经他人许可,利用AI技术进行"换脸"或声音模拟,不仅可能侵犯肖像权、名誉权,情节严重还可能面临刑事责任。利用AI工具制作、传播涉黄、涉暴等违法内容,严重污染网络环境,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不利用AI制作、发布虚假信息;不利用AI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不利用AI制作、传播违法内容;
AI绘画作品著作权归属明确,创作者权益如何守护?
AI生成内容著作权案初审判决创作者权益如何得到有效保障?近期,某法院对一宗涉及AI生成内容著作权争议的案件作出了判决。法院裁定,用户通过输入指令并经过多轮优化而创作出的AI绘画作品,符合著作权法所定义的“作品”标准,用户因此享有该作品的著作权。此次判决在科技界和法律界引发了热烈讨论,被誉为AI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一项重要进展。案件原告张某为了制作一系列科幻主题的宣传海报,投入了三天时间,尝试了27组不同的提示词,并对构图、色彩、人物形象等方面进行了上百次调整,最终完成了涉案的AI绘画作品。随后,李某发现有电
司法审判:AI无法跨越的边界
有人曾提出一个颇为理想化的设想:AI技术如此先进,何不将其应用于司法?让诉讼双方在公众场合共同向AI提问,由AI即时作出公正裁决,即便某些权贵想干预司法、谋取私利也无从下手!这个构想实际上触及了人工智能的能力极限与司法体系的根本属性,我们可以从三个维度来剖析: 一、 AI难以完成"精准裁判" 法律裁判不只是"查法条、对事实"。它需要: 1、事实核查:诉讼双方往往说法不一,证据真假难辨、效力强弱难分,现阶段AI尚不能像人类法官那样通过法庭询问、捕捉当事人细微表情、多重验证来形成内心确信。诚然,法官察言观色的
人工智能的法律责任解析
关于AI的法律规范,主要聚焦于法律主体定位、责任归属、知识产权维护以及监管政策这四大核心议题,具体阐述如下:AI的法律主体地位缺失依据《民法典》第十三条的规定,AI本质上是算法程序,不具备享有民事权利和实施民事行为的能力,因此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其产生的任何行为后果均应由开发方或使用方来承担。开发者与使用者的责任划分倘若AI系统因自身缺陷而造成损害,开发者或生产者应承担侵权责任(参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若使用者存在过错行为(例如,未遵循使用说明,或未经授权擅自更改系统设置),则需与开发者共同
AI取代人工,法院裁定不可随意裁员,职场人需警惕
最近有个消息,普通人都该好好关注一下。这倒不是因为热度高。而是因为它确实关系到许多人的生计。核心在于,针对“AI接手工作后,公司能否直接据此裁员”的议题,司法部门给出了一个关键信号:技术迭代,并不意味着公司就能随意粗暴地辞退员工。这话听起来像是法律条文。但深究一层,其实是在提醒大众一个事实:AI确实会重塑职位,但职位如何演变、企业如何转型、普通人该如何应对,并不会像许多人预想的那么简单。这也是我撰写此文的原因。因为目前外界有两种论调,都有些极端。一种论调是:“AI来了,普通人没救了。”另一种论调是:“别怕
法律AI走向新路径
法律从业者每天都要面对大量合同:逐字逐句核对条款、标注潜在风险,并对照不同版本进行人工筛查。这种重复度高、精度要求高的工作,正在迎来AI更深入的参与。近日,微软发布了一款面向法律人士的“法律助手”。它并非把通用大模型简单套用,而是深度嵌入在Word办公环境中的垂直领域AI助手,体现出AI应用从“泛对话”迈向“专业工具”的关键变化。定制算法,而非通用模型与ChatGPT等通用模型相比,这款法律助手的差异在于:它不以“问一句、答一句”的对话方式为主,而是通过定制算法去解析法律文本的结构与内在逻辑。在实现层面,
人工智能治理沙龙:训练数据使用规则研究
大模型训练数据使用规则研究时间2026年5月6日(星期三)14:00-15:30地点立德楼301大模型训练数据使用规则研究在大模型快速迭代的背景下,社会对训练数据的规模化需求不断增长,而现行关于个人信息权益、知识产权以及数据权益的保护规则之间的张力也愈发明显。由于权利人较为分散、相关交易成本偏高,实践中不少开发者难以依靠常规市场路径完成训练数据的合规取得,从而引发一系列法律争议。本报告以市场失灵理论为主要视角,分析如何借助更为周全的制度安排来修复大模型训练数据市场中可能出现的失灵问题,形成既能激励技术创新
人工智能:历史的必然与未来的展望
回顾历史上的四次工业革命,每一次都极大地改变了人类社会。第一次工业革命以蒸汽机为代表,解放了人类的体力;第二次工业革命则以电力为核心,进一步增强了人类的体力和感知能力,例如照明、电话和广播电视的出现。第三次工业革命,以计算机为驱动,解放了人类的脑力,催生了互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等技术。如今,以人工智能为标志的第四次工业革命——工业4.0——正蓄势待发,预示着人类脑力将获得更大程度的解放与增强。每一次工业革命的到来,都会带来生产力的飞跃,经济活动的拓展,旧有行业的式微与新兴行业的崛起。接下来,我们深入探讨人
AI创作版权归属全解析:避坑指南与法律风险
各位好,我是海潮。此刻是5月4日晚间8点。本篇文章,是后台读者催更最久的一期。“AI生成的图片能否商用?”“使用他人分享的提示词创作是否侵权?”“网上发布的图片被拿去训练AI,能否维权?”针对这些疑问,法律界尚在探索,不过司法实践中已涌现诸多标杆判例。本期内容,我复盘了近两年国内关键的AI版权案件,结合现行法规,为您梳理一份“AI版权避坑指南”。在深入剖析案例前,需先厘清一个核心议题:法律究竟依据什么标准判定AI生成内容是否应受保护?当前司法实践的核心准则在于:独创性——即生成内容是否彰显了人类用户的“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