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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拟人化交互服务监管新规发布

Personified interactive services人工智能拟人化互动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推动人工智能拟人化互动服务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强化规范运营,切实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公共利益,保障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众提供模拟自然人人格特征、思维模式及沟通风格的持续性情感互动服务(以下简称拟

2026-04-13 13:23:21  |  8 阅读

五部门联合发布AI拟人化互动服务管理办法

据国家网信办透露,10日,网信办、发改委、工信部、公安部及市场监管总局共同发布了《人工智能拟人化互动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将于2026年7月15日正式生效。 网信办负责人指出,该《办法》的目标是推动人工智能拟人化互动服务的健康发展与规范使用,保障国家安全及社会公共利益,并维护各类主体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此类服务增长迅速,在文化传播、儿童照护和老年陪伴方面应用广泛。然而,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网络安全的威胁也在增加。制定该《办法》是规范发展并防范安全风险的必要举措。 该《办法》秉承以人为本和智能向善的理

2026-04-13 09:16:36  |  8 阅读

五部门联合规范AI拟人化互动服务

国家网信办、发改委、工信部等五部门10日共同发布了《人工智能拟人化互动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要求,开展拟人化互动服务时,严禁向未成年人推送可能导致其模仿危险举动、产生极端情绪或诱发不良习惯的内容,以保障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目前,拟人化互动服务在文化传播、幼教照护、老年陪伴等方面应用广泛,发展迅速。然而,涉及危害未成年人健康、威胁信息安全、危害生命健康及加剧伦理偏差等问题也日益突出。新规的发布,旨在推动此类服务健康有序发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并切实保障各方权益。办法指出,国家将坚持发展与安全并重、创新与

2026-04-12 17:54:27  |  6 阅读

五部门联合发文规范AI拟人化互动服务

五部门携手发布《人工智能拟人化互动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该规定将于2026年7月中旬正式生效。据国家网信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此规章致力于推动拟人化互动服务有序发展并加强行业监管,保障国家安全与社会公共利益,切实维护各类主体的合法权利。伴随技术进步,拟人化互动服务在文化传播、儿童关怀、老年陪护等场景的应用日趋广泛。然而,其引发的青少年保护隐患、信息安全风险、生命健康威胁及伦理挑战也逐渐凸显。制定该办法既是引导行业健康发展的必要举措,也是应对潜在风险的重要保障。该规章秉持科技以人为本、智能服务向善的价值导向,确立

2026-04-11 19:50:24  |  6 阅读

五部门发布人工智能拟人化互动服务管理新规

2026年4月10日,国家网信办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人工智能拟人化互动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点击阅读原文查看),并将于2026年7月15日正式实施。国家网信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办法》主要是为了推动人工智能拟人化互动服务(以下简称拟人化互动服务)规范发展、健康应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近些年来,拟人化互动服务发展势头迅猛,在文化传播、儿童照护、老年陪伴等领域持续出现创新应用。但与此同时,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影响网络信息

2026-04-11 13:22:53  |  7 阅读
五部门联合发布人工智能拟人化互动服务管理新规

五部门联合发布人工智能拟人化互动服务管理新规

4月10日,国家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了《人工智能拟人化互动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该办法将于2026年7月15日正式生效。据国家网信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办法》的出台旨在推动人工智能拟人化互动服务(下称拟人化互动服务)的规范发展和健康应用,以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 近些年,拟人化互动服务迅猛发展,在文化传播、儿童照护、老年人陪伴等领域的创新应用层出不穷。然而,随之而来的问题也日益凸显,如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2026-04-10 18:39:53  |  10 阅读

网信办发布数字虚拟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4月3日,据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消息,为了推动数字虚拟人行业规范发展并保障其健康运行,该部门编制了《数字虚拟人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稿》),现正向社会各界征集意见。 《意见稿》对“数字虚拟人”的定义为:存在于虚拟空间,运用图形学、AI或数字图像处理等技术,通过真人操控或算法驱动,拟真人类外貌,并拥有声音、行为、互动及性格等属性的数字化形象。 条款规定严禁向未成年人提供虚拟伴侣等亲密关系服务,禁止诱导过度消费或信教,同时禁止传播可能诱导未成年人模仿危险行为、违反公德、产生极端情绪或养成

2026-04-10 09:36:02  |  7 阅读

国家网信办拟规范数字虚拟人信息服务

新华社北京4月3日电为推动数字虚拟人信息服务的健康有序发展,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起草了《数字虚拟人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3日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该意见稿强调,任何组织或个人在提供和使用数字虚拟人服务时,不得以丑化、污损等方式侵害他人人格权,且未经特定自然人同意,不得提供可识别其身份的数字虚拟人服务。 意见稿进一步明确,数字虚拟人是指通过图形学、数字图像处理或人工智能技术,在非物理世界中模拟人类外貌,并具备声音、行为、交互能力或性格特征的虚拟形象。 针对敏感个人信息的使用,意见稿规定,任何组

2026-04-03 17:23:26  |  7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