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速览
值此第26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北京高院出台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司法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意见》及相关典型案例;浙江高院亦公布了2025年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案例;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则发布了年度十大案例及九项提名案例……其中,涉及人工智能的知识产权案件备受瞩目。为帮助读者及时掌握动态,AI时代知产圈特梳理了一系列代表性案件,将分期在本平台推送。01行某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诉合肥名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合肥欧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木某互娱科技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入选理由】随着生成式人工智能技
AI侵权责任归属与认定
伴随着生成式AI在各个行业的普及,换脸、盗版、学术造假等违规现象愈发明显。当遇到AI侵权时,我们该如何界定责任? 北大研究员、云亭律所合伙人唐青林指出,目前AI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主要集中在训练数据、生成内容、商业秘密和辅助侵权四大类,贯穿了数据输入到内容输出的全过程。 企业未获授权将受保护作品纳入商业训练集,是争议最大、涉案金额最高的类型。法院认为,作为数据抓取和使用者,AI企业是直接侵权主体,一旦用于商业训练即有过错,需赔偿。仅在非商业、公益且不影响原作使用和权利人利益时,才可能免责。 我国法律已从多方面
知识产权检察视角下AI创作成果的版权认定与边界研究
人工智能生成作品的著作权属性及保护边界探究陈立毅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部副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李胤霖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检察院刑事犯罪检察部四级检察官助理摘要:人工智能生成作品的归属及边界问题属于司法实践中的争议焦点,关系到检察工作质量的提升,迫切需要澄清和回应。在人工智能时代背景下,作品是否具备独创性依然是判定其能否获得著作权保护的法律标准。人工智能是提升创作效能的工具,同时会削弱创作过程中的亲历性。人工智能自主生成的内容因缺乏独创性而不受著作权法保护。借助人工智能辅助创作而非自
AI创作物的法律保护与权利归属探讨
法律在变革时代的回应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和社会生活的日益复杂,新类型的纠纷不断涌现 , 对我们的专业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战。本周晨会我们将聚焦近期在法律界引发广泛讨论的争议性案例:案例背景: 当AI成为“创作者”核心争议点:法律属性界定生成式AI技术的普及让AI绘画、写作成为现实,但随之而来的著作权问题引发广泛争议。AI生成内容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若受保护,权、利归属应如何判定?司法实践中已出现,成为知识产权领域的前沿热点。案情简介:北京互联网法院“AI生图第一案”(侵害作品署名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原告:李
聚焦丨AI训练背后的版权困境——人工智能素材的法律边界
人工智能训练数据中的著作权作者:David W. Opderbeck本公众号致力于学术分享,尊重作者,尊重知识产权。若有异议,请随时联系我们,谢谢!一、引言人工智能系统的运行离不开训练环节,而人工智能训练需要依托海量案例素材。从公共互联网抓取的人工智能训练素材,大多受著作权保护。此类大规模未经许可使用受著作权保护内容的行为,触及复制权规制范畴,原因在于人工智能系统必须通过文件复制完成内容分析;同时,若训练完成的人工智能系统以训练数据为基础构建,该行为还会涉及演绎作品的管控权利。2023年5月,美国著作权局
AI训练素材的版权归属探讨
人工智能训练素材的版权归属探讨作者:David W. Opderbeck本公众号致力于学术分享,尊重作者,尊重知识产权。若有异议,请随时联系我们,谢谢!一、引言AI系统的运转依赖于训练阶段,而训练过程需要借助大量的案例资源。从公开网络搜集的训练材料,多数享有著作权。这种未经授权大规模使用受版权保护内容的行为,涉及了复制权的约束范围,因为AI系统必须通过复制文件来进行内容解析;此外,如果训练完成的AI系统是基于训练数据构建的,该行为也会牵涉到演绎作品的相关管控权利。2023年5月,美国著作权局针对人工智能与
AI生成画作著作权纠纷案
关于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法律性质与权利归属的判定——李某某诉刘某某侵犯作品署名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本案确立了自然人利用人工智能制造的内容,只要符合作品定义,即应被视作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此外,若人工智能生成内容能反映出使用者的独创性智力劳动,那么相关著作权通常归人工智能使用者所有。本案在坚持著作权法基本原则的前提下,颠覆了“人工智能产出非人类创作”的传统认知,依据具体案情进行法律剖析,在现行法律体系内,兼顾技术发展与产业需求,提出了解决方案,为未来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提供了宝贵经验,入选了
五邑大学晨熠队:AI生成物版权保护深度研讨
关于作品、作者及创作工具的深度反思——围绕独创性客观说及法律拟制路径的学术探讨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版权问题专题研讨讲座前言落实广东省“知识产权强省战略”,针对人工智能时代的版权热点问题,五邑大学晨熠青年队深入珠海市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参与了知识产权专题调研。调研期间,团队围绕“AI生成内容能否成为作品”“谁是真正的创作者”“AI是创作辅助还是独立创作”等核心议题进行了系统探讨。本报告聚焦于“作品与作者”这一基础法理问题,结合学界提出的“独创性客观说”“法律拟制说”以及司法实践中的“文生图第一案”“文生图第二
AI短剧盗脸:普通人面临哪些法律风险?
近期,AI短剧盗用普通人面部引发热议。上个月底,汉服博主白菜发帖称,短剧《桃花簪》未获许可擅自盗用其汉服写真、合成反派角色,该角色“从脸型、五官,到妆容、服饰和配饰”,几乎与其写真一模一样。随后,模特七海发布视频,同样指出《桃花簪》盗用其人脸形象、合成反派角色。图 / 微博@新浪新闻4月3日,红果短剧平台发布声明,认定《桃花簪》出品方违反平台合规要求,已对该剧进行全面下架。此前,曾发生大量明星被短剧盗用人脸事件,而在相关制作方、平台方被起诉,明星一方胜诉后,短剧侵权的目标转向了更难辨认、维权能力较弱的普通
AI声音侵权第一案——配音艺术家诉智能科技企业人格权纠纷
一、本案当事人原告:殷某(专业配音师)被告1:北京某智能科技公司 (以下简称“智能科技公司”,涉案APP运营方)被告2:北京某文化传媒公司 (以下简称“文化传媒公司”,涉案录音制品著作权人)被告3:某软件公司 (以下简称“软件公司”,AI声音模型制作方)被告4:上海某网络科技公司 (以下简称“网络科技公司”,云服务平台提供方)被告5:北京某科技发展公司 (以下简称“科技发展公司”,API接口采购分销方)二、基本案情原告殷某系一名配音师。其经朋友告知,意外发现多款热门短视频和音频APP上,有大量用户在使用一
AI绘画是否触及版权红线?
《著作权法》所保障的是具备“作品”属性的内容,具体指文学、艺术及科学范畴内展现出独创性且能以某种形式呈现的智力创造成果。此类智力成果显然源自人类智慧。而人工智能本质上属于机器范畴,通常情况下,其基于用户指令产出的图像并不属于《著作权法》的庇护范围。关于这一议题,我曾向正在使用的某款AI程序进行咨询,其答复为:AI程序或其运营方通常不会对生成的图像主张任何权利,使用者可以安心运用。然而,若AI依据用户指令创作的图像含有第三方的肖像,或与其他既有作品高度雷同,便可能触碰侵权边界。建议您在利用AI程序创作图像前
AI使用责任归属与版权风险解析 | OPC创业合规指引(第2期)
AI使用者的法律红线:责任归属与风险规避|AI+OPC创业合规实务指南(二)📋 案例1:AI绘画作品受版权保护,侵权方被判赔4000元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25年)创作者王某通过AI工具创作画作并上传小红书,获得3.5万点赞。数月后,王某发现武汉某科技公司在其抖音的AI绘画课程广告中,未获授权擅自使用了该画作。值得注意的是,王某已于2024年5月完成了该作品的版权登记。法院裁定:涉案图片具备艺术特征和表现形式,受著作权法保护;王某确认为权利人;武汉某科技公司未经授权使用,侵犯了信息网络传播权。
"AI张雪峰"卷入侵权风波
依据该AI工具官网说明,研发团队通过梳理5部书籍、15场主流媒体专访、30余条原始发言、11项重要决策轨迹及详尽个人履历,萃取了5大核心思维模型、8项决策法则以及全套"表达基因图谱"。项目方特别强调,所有生成内容并非简单重复原话,而是运用张雪峰的思考模式来解析问题。张雪峰生前所投资企业的客服部门表示,目前尚不了解张老师是否曾参与此类人工智能项目的开发,将对此事保持关注并展开调查核实。这一AI产品在网络上掀起讨论热潮,部分网民认为其对学生群体有所助益,但也有人质疑这是在利用已故人士牟利,并可能触及法律红线。
AI生成设计是否受保护?法院认定无独创性则不算作品
ArtificialIntelligence借助AI完成设计作品是否可以受到法律保护?扬州中院:若生成内容无法体现独创性投入,则不属于作品随着人工智能(AI)技术快速演进,越来越多的工作开始由AI协助甚至直接完成,一些原本需要创作产出的任务也逐渐交给AI“独立操作”。那么,AI生成的内容能否受到法律保护?近日,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与AI创作相关的著作权归属及侵权纠纷案,判决驳回上诉人万某的全部诉求,并进一步明确了人工智能辅助生成内容在著作权保护中的边界。AI设计玩偶引发“侵权”争议万某是一位
网信办新规亮剑:AI短剧与换脸乱象将被严管
点击蓝字关注我们明星肖像被私自拿去做AI短剧获利,普通人的照片被抓取后生成负面人物,换脸叠加声音克隆实施诈骗,涉案金额动辄几百万甚至上亿元……随着AI换脸技术逐步普及,它也正成为知识产权领域的“风险倍增器”。面对这类风险与挑战,网信办此次果断出手,为行业进一步划定边界。一重磅新规!网信办出手AI换脸今后不能再“随心所欲”▲新规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图源:中国网信网此次网信办推出的新规,直击AI换脸领域的侵权关键点,与每个人以及相关企业都密切相关。重点内容如下:1. “偷脸”属违法行为!未经本人许可,不得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