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侵犯著作权刑事风险研究——从生成式技术视角切入(上部)
摘要:近年来,伴随人工智能技术的爆发式增长,AIGC(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已深度融入大众日常生活。无论生活场景还是学习场景,人们皆可依托人工智能技术获取所需解决方案。然而,AIGC衍生的法律责任亦随之攀升。本文拟从刑事责任维度,剖析AI从训练端到输出端可能牵涉的系列刑责问题。引言:由"文生图首案"引发的刑法追问我国首例AI生成内容著作权侵权纠纷(2023)京0491民初11279号案所触发的刑事责任思考案情介绍:原告李某与被告刘某因侵害作品署名权、信息网络传播权产生纠纷。原告借助开源软件Stable Dif
AI 检测报告的证据效力如何认定?
近日留意到广州互联网法院公布的一则案例(【法脉准绳】AI 率 99.65%,端午插画还能主张版权吗?),其中涉及利用 AI 技术鉴定 AI 生成内容的报告,在证据资格与证明力方面的司法认定,颇具启发意义,特此分享心得。一、案情概要:原告史某主张,其从画师崔某处受让了一幅端午节主题插画的完整著作权,某学院未经许可在公众号文章中使用该图,遂起诉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被告学院辩称,涉案插画经多次 AI 检测,生成概率高达 99.65%,且画面构图、人物形态与 AI 生成作品高度相似,还存在多指、缺指等典型 AI
AI时代:机器能否颠覆人类的叙事主导权?
关键词:人工智能;文学生产;综述基于创作模式的视角梳理当前探讨AI对文学创作影响的文献,可得出一个普遍结论:AI正不断尝试深度参与文学创作。有研究者表示,故事生成正由“人类原创”向“人机协同”演变;同时,文学创作机制也产生了根本性变革——传统的人类创作者已变为文本的把关者与筛选者。。其中,新兴的网络文学被看作是AI与文学创作结合的最典型代表。学术界广泛认同,网络文学创作具备去中心化属性,而AI写作重效率轻思想的特性正好契合了这一需求。国内首部百万字AI小说《天命使徒》的问世,更是让“人机协同”由理论设想落
AI生成的内容算原创吗?
一句话核心结论直接复制AI原文不算是你的原创;AI只当初稿工具,你做大量深度改写、加入自己独有内容后,最终成品版权、原创权才属于你 ,添加更多自己的思想才越属于自己✌。一、法律层面(著作权)分两种情况1. 只简单输关键词,一字不改直接用(别这样整,不仅句子生硬,而且还不算自己原创😂)不算法律意义上的原创作品,不受著作权保护,版权不归你。原因:著作权只保护人类独创性智力劳动,AI只是拼接文字,全程没有你的独立创意、修改、构思投入。2. 你深度主导+大幅改写(真正属于你)满足以下全部条件,整篇短文版权完全归你
人工智能编写程序能否获得软件著作权?
昌脉知识产权汇聚了一支经验丰富、素养过硬的专业人才团队,我们以敬业的态度和深厚的专业知识,专注于为客户提供知识产权领域的高品质服务,涵盖软件著作权登记、作品著作权保护、专利申请代理、科技项目咨询等业务,协助企业构筑知识产权防护体系,推动企业稳健成长。在信息碎片化的当下,每个人都既是信息的接收者也是创作者。为便于广大用户获取知识及开展业务咨询,我们悉心打造了"昌脉知识产权"微信公众号,平台汇集了丰富的行业资讯、政策深度解析等内容。
AI生成物著作权归属:法经济学视角下的创新驱动
生成式人工智能“作品”的著作权认定与产权归属——基于激励创新的法经济学思考作者 | 薛章亮律师 苏志成律师摘要:生成式人工智能的问世重构了著作权法关于独创性表达的界定,对作者与作品一一对应的传统理论构成挑战。为回应科技削弱人类主体性的质疑,独创性表达应转向“读者中心主义”,切断作者主体性与作品独创性的必然关联,将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出纳入著作权法体系。依据劳动价值理论,将著作权授予人工智能使用者,有助于防止“强者垄断”,降低交易成本并明确“首要责任人”,从而实现激励创新与创造财富的双重目标。一、前言这是人类历
人工智能创作成果的著作权归属问题
同样是借助AI进行创作,结果却可能天差地别。2023年,北京摄影师李昀锴利用AI工具生成了数十张图像。他反复优化提示词、调试参数——CFG数值上上下下,采样步数从20调整到40又回到30,在Midjourney和Stable Diffusion之间不断切换。前前后后耗费了大半天时间,最终选定一张满意的,命名为《春风送来了温柔》,发布到社交平台。不久之后,一个自媒体账号擅自使用了这张图片。没有经过任何通知。李昀锴提起诉讼。北京互联网法院作出判决:这张图片属于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同样是AI生成的图像。202
AI法律研究第73期:《人工智能示范法4.0(2026)》解读(2)|开源与训练数据的合规路径
《人工智能示范法4.0(2026)》为AI训练数据领域的法律挑战提供了创新性的解决思路。AI训练数据当前面临三大法律体系的交叉约束:1.著作权法:未获授权便将他人作品用于模型训练,存在侵权风险。2.个人信息保护法:运用个人信息开展模型训练,原则上需取得"单独同意",涉及敏感信息时更需谨慎。3.反不正当竞争法:大规模抓取其他平台数据,可能触发不正当竞争责任。《示范法》创新性地提出"三位一体"的综合方案,旨在破解这一"数据获取"困境。原文表述:"……可依据法定许可在模型训练阶段使用已发布作品。"律师分析:法律
英国上议院发布AI与著作权新报告:创意产业保护成焦点
近两年来,在人工智能训练数据的著作权议题上,全球范围内形成了一种几乎一致的论调,即为了推动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现行的著作权制度需要做出调整。无论是美国科技公司长期倡导的"合理使用"(Fair use)原则,还是欧盟《数字单一市场著作权指令》中关于文本与数据挖掘(TDM)的豁免条款,其背后的逻辑高度一致——人工智能的进步需要海量数据支撑,而逐一获取授权既不切实际,也可能抑制技术创新。英国政府起初似乎也打算沿循这一方向推进。2024年末,英国知识产权局(IPO)发布了《著作权与人工智能咨询文件》(Copyrig
AI创作成果能否获得著作权保护?
朱晓宇【整理自2026年4月24日在中国版权协会、北京市律师协会联合主办的“人工智能在版权和法律行业的创新应用研讨会”上的发言】●“协作创作”的概念可以应用于AI工具的使用场景...●在现有著作权法律框架下,AI使用者通过输入提示词获得AI生成内容,达到与传统创作场景中“协作创作”相当的程度,是AI生成内容构成作品、AI使用者成为著作权人的唯一情形。从北京互联网法院“春风”案[1]首次认定AI生成图片属于作品,到张家港法院“蝴蝶椅”案[2]否认AI生成图片属于作品,再到上海黄浦法院判定“AI提示词”不构成
AI 知产判例解析:天津高院 2025 年 AIGC 版权纠纷典型案
2026 年 4 月 23 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公布《天津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2025 年)》以及 7 起 2025 年度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件。在这批公布的 7 起典型案例里,案例五即杜某某与某生物细胞技术公司关于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纠纷,触及了生成式人工智能(AIGC)领域的知识产权法律难题,现对该案例进行完整复盘:案例 5杜某某与某生物细胞技术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案例基础信息案例名称:杜某某与某生物细胞技术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发布主体与时间:天
生成式AI内容在著作权法中的定性与保护路径探析
文章全文摘要:在著作权法框架内,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法律属性存在较大争议,海量数据的简单堆砌能否划入作品范畴,学术界众说纷纭。本文以人类作品的演进历程与知识产权制度的激励目标为突破口,提出“数据作品”概念以期为人工智能生成物寻求恰当的法律定位。数据作品是指原始数据通过“深度学习-数据输入-数据输出”的转化过程,演变为具有独创性的数据化表达成果。数据作品的权利归属应突破以人类作者为中心的传统思维,构建“人类作者+AI作者”双核心模式。数据作品的可版权性体现在其独特的独创性:独立完成、生成式思维与保护、传播价值
AI提示词受法律保护吗?从上海首例著作权案看跨境取证
剖析上海首例AI提示词著作权案 探寻跨境证据保全的合规之道上海黄浦区人民法院,2025年11月6日宣判。原告某文化公司向朱某、盛某提起诉讼,指控对方剽窃了其在Midjourney平台上精心设计的六组AI绘画提示词。尽管原告在开庭前已投入大量精力进行取证,但内心仍存隐忧。然而,一个棘手的问题在开庭前便横亘在律师面前——Midjourney属于境外平台,在内地网络环境下无法直接访问。证据虽已生成,却难以提取;即便提取出来,又该如何使其具备法律效力,呈堂证供?2022年,该团队在Midjourney上运用六组精
人工智能生成内容能否受著作权法保护
关于人工智能生成内容是否应受《著作权法》保护,是当前理论和实务界争论的焦点。AI的发展虽为生活带来便利,但其生成内容的法律属性也亟待探讨。现阶段,尽管AI生成内容无法像传统作品那样获得法律庇护,但其蕴含的利益特征决定了,《著作权法》有必要对此类内容给予必要的关注并做出适度调整。依照我国现行《著作权法》,人工智能生成内容并不属于“作品”。《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是“作品”,且法律定义的“作品”有特定内涵。《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条规定:“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
人工智能生成物的著作权保护路径探析
2018年,腾讯在其官网发布了一篇关于股市午评的文章,文中注明由“Dream writer”机器人撰写。同年,被告上海盈讯在其网站发布了内容相同的文章,腾讯遂起诉其侵权。本案的核心在于探讨由AI生成的文章是否属于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文字作品。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AI生成与传统创作有别,但该文章在形式上符合文字作品要求,展现了作者的智力投入、逻辑判断和原创性。尽管AI无自我意识,但创作过程由人类主导,因此法院判定该文章具有著作权,原告胜诉。不过,学界对此仍有争议。科技进步推动了AI在无人驾驶、自助服务等领域的应